第一百一十一章 全体强化

类别:武侠仙侠 作者:九夏忧桑字数:3664更新时间:24/01/25 16:33:19
    “我想预支今年的薪水供奉。”

    林山硬着头皮,提出了这个有点害臊的要求,但他也没办法,实在是穷怕了。

    风遁符这种东西在符箓店里只有一张,鬼知道几天后还在不在。而且自己还需要买点其他东西早做打算提前适应,不然到时候再准备恐怕有点来不及。

    左真人倒是出人意料的大气,可能是比较看好林山的未来,愿意给他些许便利。

    也有可能是区区上千灵石,在这个拍卖行大资本家眼里也不算什么,直接豪爽地给他批了。

    林山拿着左真人的批条下了楼,发现一帮鉴定师和拍卖行修士都聚在一起,讨论林山筑基一事。这十几个人没想到正主这么快就下来了,都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然后一個个笑脸恭维,一口一个“前辈”叫个不停。

    毕竟修真界实力为尊,不看年龄看修为。谁境界高谁就是“前辈”,达者为师,已经深入人心。

    看着以前的同道们一个个变了脸色叫前辈,尤其是很多老头向自己一个“少年”行礼,林山第一次体验有点略微不适应。

    应该不会折寿吧...

    心里暗自嘀咕,表面上倒是很快接受了自己的身份,与大家客套了几句,直接把左真人批条递给其中一位管财务的女修。

    “预支一年的俸禄!”

    这名女修忍不住一声惊呼,然后突然醒悟过来,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巴。看到周围人异样的目光,赶忙跑到后面给林山办理流程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千两百灵石到手后,林山心里又有了底气,雄赳赳气昂昂回到了店铺区。

    “风遁符,烈火符,我买了!”

    店小二看着储物袋里的灵石,一脸恭敬地将符箓递上。

    接下来林山直接横扫整个店铺区,买了一大堆诸如解毒丹,祛瘴丹,辟水珠,回灵丹,回春符,疗伤膏,夜明珠,凝神香...等等五花八门的外出游历用品。

    毕竟此去东海加入魔道大派福祸难料,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,多准备一些手段有备无患。

    最后去专门卖阵法的阵法轩,原本想买一套防御阵法,给自己到时候落脚之地一个保障。但是发现最便宜的聚灵阵都要五百灵石,而可以防御筑基期的阵法最差也要数千灵石。

    迫不得已,只好退而求其次,买了两套禁制玉简,一套迷踪禁制,一套示警禁制。

    禁制玉简相比于阵法来说稳定性和威力都小了一个层次,相当于简化版,但是胜在便宜。能给修士提供一定的反应时间去应对麻烦。

    这下林山可谓是兜里再度干瘪,彻底空空如也,什么也干不成了。

    原本他还想着买几个傀儡玩玩,再买个灵宠啥的搞个养成,结果...现实支撑不起他的梦想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回到住处,林山拿出自己采购的东西,准备把该强化的东西都升级一遍,力求保证自己在筑基期修士中战力不掉队。

    自己刚刚突破筑基初期,可以说是跨入了一个新的层次。但同样的,练气期称雄的他来到筑基期,又变成了最底层。

    但修为在同阶修士中虽然垫底,只要其他手段可以弥补,未尝不能扮猪吃虎。

    林山先拿出了中阶法器烈风旗,花费16点古韵直接强化。

    这杆大旗瞬间凭空立起,一团云雾将其包裹,里面“嗡嗡”地抖动也不知道经历过怎样的改造,最后落到他手上变成了

    【降云幡】

    品质:高阶法器

    介绍:风属性法器,铭刻锋锐,法抗,聚灵,隐匿,幻云五种高级铭文。

    强化需要:32点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咦?”

    林山看着这介绍,这次的强化后的技能树似乎偏向隐匿幻化一块了。

    不过这也不足为奇,毕竟强化本来就带有随机性,烈风旗原本就是攻防奶都均衡,强化后的降云幡,添了另外两个不想干的效果也可以理解。

    幡头可以做枪尖用,当攻击法器来使效果还行。

    幡身可以做法术抵御,但是最好不要与兵器相接,不然容易被极致的攻击法器给砍断。

    聚灵效果倒是实实在在的辅助作用,没什么好说的。

    隐匿倒是不错,可以遮掩气息。

    配合幻云,直接变成天上的一朵云,这下子可以说完美隐藏。

    “多功能法器啊!”

    相比云铜护心镜的极致物理防御,还有五行扇的多重属性攻击,降云幡可以说是极大弥补了其他的手段。

    林山用神识祭炼过后,感觉畅快由心。催动小幡把自己身形一裹,一朵悠悠的白云在洞府里随风飘浮。

    路过庭中的大树时,甚至能从其中直接穿过去。

    以假乱真和天上的白云没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“不错不错!”

    林山满意地收起了降云幡,想了想还是没有再往上升级法宝的打算。

    因为当日在东海钓鳖岛,林凡拿出法宝辟海珠时好像曾经说过,法宝只有金丹期修士的法力才能催动。

    法力是金丹期修士凝结金丹,灵力蜕变后的产生的新能量。筑基期修士体内还是灵力,质量上完全不能跟法力相提并论。

    没法催动,法宝只能发挥自己原本特有的性能。

    比如辟海珠的“辟水”效果,或者某些法宝剑器的锋利,盾牌的坚硬这些不需要催动的被动物理性质。

    所以自己即便强化成法宝,除了干看着不能用以外,还白白损失了一种手段,显然是得不偿失。

    相反,他又从储物袋中拿出了风遁符和烈火符。强化符箓就没有什么问题了,毕竟符箓可以直接激发,没什么前置条件。

    风遁符想了想,林山决定先放在一边。

    毕竟自己筑基期使用风遁符,基本上应该打不过别人也能跑的掉,暂时没必要强化。

    而且符箓只是个消耗品,要是风遁术还差不多!

    但是另外一张烈火符可就不一样了,这种高阶符箓,只不过相当于筑基期修士使用高阶法术全力一击,对练气期来说算是不错的底牌,但对于自己如今筑基期却是可有可无。

    不过他花费两百灵石买来不为别的,只是为了强化成小神通符篆!

    之所以不买风系高阶符箓强化,非要买这个烈火符。不是因为他对强化“烈火焚天符”情有独钟,而是因为高阶符箓中只有烈火符最便宜。

    相比于烈火符两百灵石的价格,风系符箓能卖到五百灵石,这不是他这个穷鬼能承受的。

    他已经透支了未来一年的拍卖行俸禄,在离开易川前可谓是寸金不进,有个高阶符箓就凑合着先强化用吧。

    反正见识过林凡那次使用的威力,他心里也基本有数。

    “烈火符,强化!”

    手上的高阶符箓瞬间强光遍布整个密室,原本的鬼画符上无数裂纹出现,一道道光柱四射开来,把林山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只见符纸上仿佛有个小人虚影,设坛祭礼,笔走龙蛇,一道道天地间的游离线条被吸引过来,最终汇成了一张火红色的四方符篆。

    【烈火燎原符】

    品质:小神通符篆

    介绍:符中封印火系神通烈火燎原,相当于金丹后期修士使用小神通法术全力一击,属于群体范围伤害,使用次数仅限一次。

    强化需要:64点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次从高阶符箓再度强化,花费了32点古韵,但是换来一张终极杀手锏,还是值得的。

    强化面板出品自然是同阶精品,质量和性能直接拉满。

    金丹后期施展小神通法术,哪怕不是单体攻击而是群体范围伤害。

    筑基期如果位于威能中央多半不可能生还,想必一般的金丹期初期修士都能被打成重伤。

    “烈火燎原符,和烈火焚天符效果应该差不多,都是一种系列神通?”

    林山没有过多纠结名字的差异,反正强化面板介绍上讲的明明白白,威力够就行,没必要太过较真。毕竟强化结果又不是完全按照他的预想来,大差不差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自己这枚小神通符篆,一定比林凡那张要强得多。

    不同金丹期修士炼制的符箓自然也是威力不同,他对于强化面板就是这么自信!

    接下来林山掏出了自己买回来的练气期功法《风雷决》,功法的质量也决定着他体内灵力的质量,要强化就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。

    不过这次强化却是有些出乎意料,原本的《风雷决》在修仙界似乎就有现成的后续功法,已经被前辈先贤曾经开辟出来过,所以强化后还是名叫《风雷决》。

    【风雷决】

    品质:筑基期功法

    介绍:千年前紫霄宗弃徒“欧阳风”所创,风雷二系同修功法,练成后体内灵力转变为风雷同住,威力倍增。

    强化需要:32点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紫霄宗弃徒欧阳风?”

    “能创造出风雷决这种双系同修功法,想必是响当当的大人物!”

    “千年前?似乎也不算太远...”

    “可以发邮件问问林凡。”

    一通思索后,林山索性直接拿出一个传音符,正好给林凡之前的短信轰炸写一封回信,顺便附上了自己对“欧阳风”的好奇。

    之后大手一挥,传音符便飞向了易川外务堂的信箱,到时候自然会有专门的修真界邮差“风信子”替他送信。

    由于自己实在身无分文,只好设置了“货到付邮费”。

    没办法,真不是他抠,散修就是这么窘迫,只能让林凡先帮自己垫一垫,以后有钱了再还...

    忙完这个小插曲后,林山便开始着手更换修炼功法了,剩下的古韵只有40点,他打算留着给自己当做一条退路。

    毕竟到时候如果真的遇到不可抗的危险,自己需要强化一件法宝或者小神通符篆来抵抗,至少需要32点古韵支撑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遇到危险,自己修炼到筑基初期顶峰,需要突破时可能要再度强化丹药,那时候如果还是没有找到额外的古韵,这剩下的古韵就是他突破境界宝贵的支柱。

    黑莲教毕竟是魔道大派,里面高手如云,自己虽然修炼到筑基期,但是能不能接触到黑莲佛像吸收古韵还不一定,留点古韵作为储备是必须的。

    如同前世的外汇储备,抵御外部风险。

    眼下的最后不到一年时间,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尽快转换功法。

    用功法《风雷决》替换掉原先的《巽风决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