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章 祸不单行

类别:女生频道 作者:坠欢可拾字数:2109更新时间:24/01/26 00:04:12
    程廷放下灯笼,率先动手。

    他抬起腿,连着踢了王景华好几脚,其中一脚,不知是踹进了王景华的哪一根骨头缝,登时疼的他变了声音,在米袋子里疯狂蠕动。

    “谁?谁敢打我!知不知道我爹是谁!我爹是知州!”

    “程三!我知道是你!你装神弄鬼,我饶不了你!”

    “放开……嗷!哎哟!!”

    程廷收了脚,一屁股坐在米袋子上——他份量沉重,一屁股就把王景华坐了个半死。

    “是我又怎么样,”他套米袋子,是为了让朋友不露面,他自己则是半点不慌,“打的就是你!”

    他拎起拳头,看准王景华脑袋,一拳砸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我让你说媒!让你做保山!让你绑人!小爷我的人,你也敢欺负!我打死你!”

    他方才已经打听出来邬瑾是让王知州抓了去,又让自己的老爹保了出来。

    越说,他越是怒不可遏,骑着王景华,攥着拳头,使出打虎的力气,一阵暴揍。

    王景华起先还在麻袋里大喊“程廷不得好死”,很快就开始叫人“救命”,等程廷一通老拳打下去,就只下了呻吟之声。

    一旁的朋友已经将孙景和毕老四从头到脚收拾了一遍,站在一旁等了片刻,见程廷气喘吁吁,还不松手,王景华就是铜皮铁骨也让他揍瘪了,连忙上前拉开他。

    程廷站起来,又踢了他一脚:“早就想打你了。”

    王景华不动了,呼吸微弱,胸膛缓慢起伏,大黄狗隔着米袋子嗅了嗅,见还活着,便“啧”了一声,摇头晃脑退至一旁。

    程廷从朋友手掌中挣出胳膊来,擦了把汗,扭头扯下孙景头上麻袋,见孙景昏迷不醒,面目全非,没有他再下手之处,才罢休。

    就连毕老四也晕了过去,身上一股尿骚味,臭不可闻,让人痛殴之下,撑到嗓子眼的食物也原样吐了出来,麻袋内外一片狼藉。

    程廷有心想补一脚,愣是没有找到个干净地方下脚。

    他重新走回王景华身边,蹲下身去,扯开麻袋,看王景华晕的彻底,两个眼睛肿的比核桃还大,脸上红肿一片接一片,鼻孔翕动,里面流出来两管硕大的鼻血,不必再揍。

    “父债子还,”程廷拍了拍他的脸,“你们父子两个,再动小爷的人,小爷把你给拆了。”

    说罢,他站起来拍了拍手,扭头对着扮鬼的那三张大白脸道:“找个地方洗洗,改天我请你们吃席面。”

    “改天干什么,就今天,走,咱们听曲去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,三哥怎么还和那些伪君子似的,竟说空话。”

    “走,现在就走。”

    程廷摆手:“我是真君子,坦荡的告诉各位,我不仅没银子,还不能挂我老子的账。”

    三个朋友立刻笑了起来,各自从身上掏了掏,凑出来一两银子:“那就别去听小曲了,咱们找个小脚店,喝几杯去。”

    程廷一听,立刻两眼放光:“行,走,喝几杯去,不过得先去报个信,别把人冻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去,等我洗把脸。”

    “去什么去,路上找个巡夜的衙役说一声不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蛤蟆精皮糙肉厚,不至于就冻死了吧。”

    四个人勾肩搭背,先去洗脸,再去寻找脚店,大黄狗摇尾跟上,蹭吃蹭喝,只是路途之中,迟迟不曾遇到衙役,在脚店里才看到坐着喝酒的四个衙役。

    衙役们一听知州之子有难,放下酒碗就走,才免去王景华冻死之苦。

    原来不知哪个路过之人,见了王景华三人惨状,不仅没有报官,还将他们三个扒了个精光,连尿了裤子的毕老四都没嫌弃,袜子都没给这三位留下一只。

    王景华今天夜里先是受到了惊吓,随后遭遇了一顿痛殴,屋漏偏逢连夜雨,还让人扒了个精光,遭受了风寒,刚一回到家,就浑身滚烫,如同火炭,很是凶险。

    王夫人连夜请来李一贴,就连王知州这样不大爱儿子的,也从爱妾的床上爬了起来,跑到夫人院子里,握着儿子的手,说了几句父爱如山的话。

    王景华烧的嘴唇干裂,面颊通红,一时醒一时昏迷,醒的时候,身上的伤也跟着醒,痛的他涕泪交加,昏迷的时候,噩梦连连,鬼影重重,妖魔鬼怪们全都顶着程廷的脸,在梦里都没轻饶了他。

    再醒来时,他抓着父亲的手,气若游丝:“爹……是程三……程三害我……”

    王知州前不久才让程泰山将了一军,心中的怒火还未消散,得知程廷打了自己的儿子,“蹭”地站了起来,目光阴骘,要让前衙去捉拿程廷,然而走到门口,目光一动,就变了主意。

    若真是闹上衙门,程泰山免不了又要说是孩子打架,让他大人不计小人过,迫使他心胸开阔。

    他的肚子里,实在撑不上一条这么大的船。

    他低声对心腹道:“去找程三,套上麻袋往死里打,丢到程家门前去。”

    心腹低声道:“会不会已经回去了?”

    王知州道:“先去找,找不到,我明日亲自带着景华他们三个去程家,讨回公道!”

    心腹点头,立刻召集打手去办。

    程廷此时还在脚店中痛饮,喝的头重脚轻,直到子时,才在脚店外分道扬镳。

    他心情愉悦,领着狗,慢慢往家里走,嘴里还哼唱小曲:“浓云压碧瓦,黛笔画翠眉,点红唇,换新衣,郎啊郎,何时归……”

    一曲未曾唱完,大黄狗忽然“汪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吠过之后,大黄狗咬住程廷衣袖,用力往回拽,程廷不明所以,顺着力道歪歪扭扭走了两步,他伸出食指,学着莫聆风的样子对着大黄狗一点:“不许胡闹。”

    大黄狗急了,连撕带拽把他往岔开的路口拖,程廷有五六分酒意,软绵绵的随着它走过去。

    结果刚到不知道哪户人家的屋檐下方,杂乱的脚步声就滚滚而至。

    先有的脚步声,再有的火光,墙壁、屋宇都投落下斜长的黑影,紧接着,几个手持长棍的人和火光一起靠近,略过了已经钻进另外一条路,站在一户人家屋檐下的程廷。

    这些人来势汹汹,走的也快,一边走,一边道:“当真在脚店?”

    “是,有人说看到他在脚店喝酒。”

    “快去,见到人,立刻动手,往死里打。”

    “万一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