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千三百零四章:星辰命体!
类别:
科幻灵异
作者:
王者鉴明字数:2116更新时间:24/01/26 11:54:14
至高无上,唯我独尊!
一个震慑所有时空之境,凌驾所有祖圣的存在!
「竟然……落在了我身上?」赵凡回过神后,百感交集。
婀若祖圣笑着看向他,「是不是有种躺着被机缘砸到头的感觉?」
「是啊。」赵凡笑了一下,道:「赶早不赶晚,我这就回去打个招呼,直接出发,前往星辰族。」
「嗯。」
婀若祖圣点头。
随后,六号身便与一号身叠合。
赵凡遁回了祖圣城中。
他直接回到了祖圣府,降临在羽翼女子和妻子们的面前,「我有点事情,要出去一趟。」
「出去?」
林芊芊有些疑惑。
她们是知道赵凡两个真身一个留守,一个在外探索其它时空之境的。
所以,听到出去,就想到对方两个真身都将不在此中了。
「是啊,可能要很久……」赵凡的神色有些惭愧,「无法带上你们一起。」
「很久是多久?」十七忍不住问道。
「一个大纪元时代,还要多一点吧。」赵凡露出了无奈的眼神。
现在的分别,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相聚。
「一个大纪元时代?!」
妻子们都懵住了。
就连羽翼女子也目瞪口呆。
这太久了……
不过,对于赵凡来说,却不算久。
毕竟通过意识共享,六号身的经历就是一号身的经历,不分彼此。
时间基本上都花在了赶路上,光是前往星辰族,就要一个大纪元时代略多,然后回来,即便有众多祖圣星辰布阵加持,也要十分之一个大纪元时代。
已经习惯了漫长的赶路……
「非去不可的事情么?」朵儿问道。
「嗯。」
赵凡凝重的点头。
「好,那你去吧。」
「一定要安全回来。」
「一个大纪元时代而已,我们等你便是。」
林芊芊她们一句句的说道。
赵凡望着她们那故作无所谓的表情,心中不免感动。
随后,他又群体传讯给了一众祖圣,告知了自己将要外出的消息。
一众祖圣对此感到意外,因为,在赵凡将出入祖圣城的方法和众多时空之境的位置无条件公开后,都下意识的将他视为主心骨了。
突然表示要出去一个大纪元时代。
就都感到了困惑。
不一会儿。
一众祖圣便聚集在了巨柱下。
赵凡也来了。
「造化,可以告诉我们原因么?」戮舞祖圣不禁问道。
「我要去一个地方。」赵凡若有所思的说道:「此事,关乎到所有时空之境包括我们祖圣城在内的未来,解决之后便可一劳永逸。」
「啊?莫非,我们祖圣还有时空之境,还存在着潜在的危机?」
有的祖圣猜测道。
「大家不要多想。」赵凡笑着说道:「没那么夸张,安心便好。」
话音落下,他不给一众祖圣缠问的机会,当即再次遁出了祖圣城。
「婀若姐,我们走。」
赵凡与婀若祖圣直接朝着来时的方向原路返回。
根本不需要定位,两个点之间的来回,没有任何跑偏的可能。
「造化,你准备让哪个真身转化星辰生命?」婀若祖圣问道。
「六号身。」
赵凡不假思
索的说道:「一号身一直视为主身,虽然哪个真身转化都没有区别,可若是意识中的主身被限制禁锢无法动弹,肯定会难受的。」
「那时真没想到,你会成为超越祖圣层次的最强者。」婀若祖圣笑容满面,自己炼制出的逆珠,初衷只是找一个长虹星域方法突破的祖圣,定位家乡所在。
没想到,引起的连锁反应,竟然影响到了所有时空之境的命运。
赵凡和婀若祖圣全速穿梭。
与来时消耗的时间一样,消耗了一点零一个大纪元时代。
赵凡望着眼中的超巨星辰。
他直接释放祖圣之力,触碰星辰。
与此同时,一号身和六号身从叠合状态分离。
紧接着,便有一众祖圣星辰现身。
为首的正是昔日的碧斑。
「造化,婀若,好久不见!」碧斑笑着欢迎道。
「好久?」
赵凡有些郁闷,两个大纪元时代的时间,全都花费在赶路上了!
「我们族长在等你们。」
碧斑当即带着赵凡的六号身和婀若祖圣遁入源星。
一号身留在外面的虚无中。
抵达了星辰族族长化身所在的那方时空前。
这一次,与上一次不同的是,只有赵凡单独进去了。
婀若祖圣留在了外面。
因为,赵凡的六号身将要转化为星辰生命。
……
特殊时空内。
星辰族族长确认的问道:「造化,你的这个真身,与外面的真身,现在是意识共享的状态么?」
「是意识共享。」赵凡点了下头。
经过他的确认。
星辰族族长放下心来,他凝声说道:「我这便将《星辰命体传于你。在此之前,我要强调一点,外族转化星辰族的名额,只有一个,仅此一个,所以,在转化完毕后,一定要在限定的时间内返回所属时空之境,途中千万不要被其它事情耽误,否则,我们的计划就会失败,那时,即便再有适合的人选,也没有转化的名额了。」
「我想问一下,转化的名额,是怎么来的?」赵凡眼中透着疑惑。
「来自于我。」星辰族族长解释着说道:「《星辰命体,是我在超越祖圣层次后,凝聚的一枚印记,不可复制,只有一枚。但无法直接传于外族,只能转化为类似于秘法的方式,由你感悟,直到凝聚与我族一样的星辰命印时,就是成功转化了,那时,我的那枚印记也会永久消失。」
「原来如此。」赵凡点头。
下一刻。
星辰族族长便释放出了一道波动。
赵凡的意识接受后,转化为了一部星光汇聚的秘法,没有文字或者符号的记载,只有星光的变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