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苦啊

类别:武侠仙侠 作者:明月共举杯字数:2189更新时间:24/02/13 18:01:02
    陆渊带着一丝郁闷,转身离开了身后的四通商行。

    背着空空的竹篓走在街上,里面的皮子刚刚都已经卖光,原本沉重的压力顿时消散,令他的脚步都快了几分。

    转头来到街上的一家商铺,拿着刚刚到手的五百文钱,陆渊买了十斤的粗盐。

    因为大余县深处内陆,又是山区,所以外地的盐巴转运进来,路途遥远,这里的盐价也就比外界高上许多。

    前身曾在茶摊听那些行商说过,那些靠海有盐场的府县,一斤盐便宜的只要十几文就能买到。

    相比于这里的五十文一斤,那些盐简直跟白送的一样。

    “而且这些卖的粗盐,一个个都是杂质,甚至还能看到石子。品质这么差,掺了那么多假,竟然还敢卖这么高的价钱?”

    陆渊看了看罐子里装着的粗盐,这些盐巴又黑又黄,看起来就像大块的沙硕。

    真的很难想象,一个人常年吃这种盐,身体真的不会出问题吗?

    不过想想这是古代,可能平均年龄也才三四十年。

    “这点寿命,就算真的吃出问题来,可能还挨不到,爆发的那一天,人就先没了吧。”

    想到这,陆渊也就释然了。

    不过他心里却是打定主意,回去之后,自己一定要将这些粗盐再过滤一遍。

    别人怎么吃这些盐巴他不管,自己可是长生不老,能够与天同寿的人,才不是那些短命鬼。

    要是漫长的寿命没要自己的命,吃個盐巴吃出病来了,那可就搞笑了。

    想到就做。

    为了自家性命着想,陆渊又在街市上买了些过滤能用到的瓦罐纱布,顺带又买了一些工匠用的斧凿锤子。

    虽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有两个月了,在山洞里面住了挺长时间,可有一点不得不说,那就是那个是到处漏风的破山洞,住着实在是太难受了。

    前身是个山里长大的野孩子,跟个野人一样,茹毛饮血,因此在洞里面的艰苦生活,可能过着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。

    但陆渊可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。

    虽说穿越前的身份,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。

    但现代什么物质条件,古代什么物质条件?

    现在就算是一个普通人,所享受的各种物质,放在古代不敢说堪比王侯,至少也是个地主待遇了。

    让一个娇生惯养够了的现代人,跑来过荒野求生的生活,偶尔一两天还行,时间长了,谁受得了。

    “我已经受够了每天铺个皮垫,躺地上的日子。我要睡床,我要睡软软的大床。还有茶桌,还有椅子,还有柜子,还有等等其它一切,能弄的也都要弄上去。”陆渊想到自己这些日子过的生活,心中一行泪就忍不住落下来。

    他实在是想不通,前身到底是怎么想的?

    弄张床睡觉,就真的有这么难吗?

    天天烧个火堆,然后在旁边铺个皮垫,睡地上的生活就有这么好吗?

    就真的不怕着凉,不怕得风湿,不怕寒气入骨吗?

    虽说从这些日子的情况来看,自己身体确实没什么影响,这种睡地上的习惯似乎并没带来什么坏结果。

    但来自心理与生理上的本能,还是让陆渊无法接受,这种糟糕的生活。

    所以眼下既然来了城里,同时手上还有钱了,那当然是没说的,怎么着都不能亏待了自己。

    不过手上的钱还是少了些,因此他打算,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,床啊椅子啊啥的,能自己做的就自己做,买是不可能买的。

    甚至就算自己想买,也要人家肯送啊。

    大屿山茫茫森海,野兽横行,一般人还真不敢往里面跑。

    所以与其花钱想那些不切实际的,还不如自己买来工具,自己动手丰衣足食。

    反正山里面别的可能稀少,但木头这种东西,那可真是应有尽有,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。

    买了一堆杂物,将自己的背篓都堆了大半筐后,陆渊刚刚到手的两千文钱,也差不多花了个大半。

    剩下还余个五百文钱,他却是不打算再继续花了,而是准备存起来,和前身一样,当做自己的储备积蓄。

    是的,前身有着一笔小金库,是他当猎人两年来的积累,足足有着八两银子。

    两年时间,才存了八两银子。

    想到前身为了存钱过的艰苦日子,陆渊心中就是一阵心酸。

    猎户的日子太难了。

    前身为了存钱,甚至不惜省吃俭用,过上野人生活,这当然不是他喜欢亲近自然,有着崇高的精神修养。

    这一切的行为逻辑很简单,就是存够钱了,再去花钱买个媳妇回来。

    猎户这种行当,危险性太高,一个不慎就会被山中野兽杀死,寿命着实不长。

    而且除此之外,因为没有身份,是个黑户,因此想要获取经济来源的渠道也太少。

    那些有着身份的人,哪怕在城里当个苦力,一个月也有一两银子的收入。一年下来,节省点,怎么着也能存个五六两。

    可换做猎户,一个月能有半两银子的收入,都算是稳定了。一年间,再怎么省吃俭用,最多也就存个三四两银子。

    这么个条件,那些好人家的女儿,自然是看不上的。

    所以想找人说和媳妇,对于猎户来说,那是想都别想。

    而传宗接代这种想法,是深深根植在每一个生物基因中的,属于本能。

    更不用说还有文化的影响。

    所以前身大郎,为了娶媳妇,早在两年前就开始做准备。

    既然谈不到好人家的女儿,而自己又想讨媳妇,那唯一的办法,也就只能买了。

    以如今的市场行情,想买个媳妇,最少也要六十两银子。多一点,上百两也不是不可能。

    以原身的积蓄速度,一年四两来算,最少也要十五年,才能存够钱讨媳妇。

    而到了那时,大郎已经二十九岁了,奔三了。

    换在古代这么个人均寿命低下的年代,三十岁的年纪,可能都已经当爷爷了。

    “奔波一生,才能在做爷爷的年纪讨个老婆。”

    陆渊回想着原身大郎的人生规划,心中一股复杂的情绪生出,也不知该如何形容,最后化为一声叹息:“苦啊。”